关于颍上县教育系统2023年实施“夕阳红”计划的通知
为破解颍上县师资不足难题,经颍上县教师招聘交流与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同意,现计划返聘我县退休教师60名,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坚持按需选聘的原则。
2.坚持个人自愿、双向选择的原则。
3.坚持到龄解聘的原则。
4.坚持学校管理的原则。
二、基本条件
1.返聘对象为截至2023年8月(含)前我县已退休的教师。
2.男不超过64周岁,女不超过59周岁(以退休文件出生年月为准,男教师1959年8月及以后出生,女教师1964年8月及以后出生)。
3.身体健康,能力突出,工作量不低于所在单位的平均工作量,能较好地完成所承担的教学任务。
4.热爱教育事业,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恪守职业道德,能为人师表。
5.无违规违纪记录。
三、返聘计划
2023年全县返聘退休教师60名,各单位返聘计划详见附件1。
四、聘任期限
1.采取逐年返聘(一年一聘)的方式,根据工作需要、上年度工作完成情况及返聘人员身体等状况和本人意愿确定返聘期限。
2.男满65周岁、女满60周岁时,在本学期结束时,需解除聘用关系。
五、返聘程序
1.2023年9月1日前,个人向学校提交返聘申请。
2.学校按照本公告中的基本条件、本单位返聘计划,结合本校实际需要接收返聘申请。
3.教育工委会议确定最终返聘人选并由教育局报县教师招聘交流与引进工作领导小组审批。
4.学校和返聘人选签订返聘合同。
六、待遇政策
1.待遇标准。每人每月2800元,每人每年享受十二个月的薪资待遇,其中两个月的待遇作为绩效工资,由学校根据学期量化考核结果进行发放。
2.发放方式。教育局财务股将各校需求资金划拨到校,由学校发放到人。
3.待遇享受。在岗享受,离岗取消。
4.学校为每位返聘教师购买聘期内的人身意外保险。
七、监督管理
1.返聘人员日常管理由返聘单位参照在职人员管理;返聘人员应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纪律,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
2.返聘人员不参与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评优评先、培训。
3.返聘人员在返聘期间,病事假超过一个月,或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因其它原因无法履行,或无法胜任岗位职责的,学校可终止返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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