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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商银行配股具有“充要性”,股价长期表现的决定因素在于基本面而非配股
来源:雪球网     时间:2023-06-13 12:5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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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起,我国将实施基于巴塞尔 III的资本计量方法,届时本行各类风险加权资产的计量都将受到不同程度影响,年内银行补充资本的愿望都非常强烈。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多次提出支持银行业补充核心资本,最近的一次就在2023年第一季度例会上。

以区域性中小银行为例,年内多地政府密集发行中小银行专项债,补充域内中小银行资本。统计数据显示:截至5月末,全国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规模已达1288亿元,远高于2022全年中小银行630亿元的发债规模。粗略计算一下,今年中小银行专项债平均月发行规模是去年的5倍。


(资料图)

银行的其他一级资本和二级资本主要通过债券融资补充,核心一级资本则通过利润留存进行内源性补充或股票融资(主要有IPO、增发、配股、发行可转债几种方式)。浙商银行本次采取的配股就是其中一种较为常见的选择。

(浙商银行配股说明)

$浙商银行(02016)$各项指标与最低监管要求相比,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是本次浙商银行配股最强动机。

此外,很多股份制同行都已经入选了“系统重要性银行”,$浙商银行(SH601916)$很有可能要冲一下“系统性重要银行”榜单。这样一来,浙商银行核心一级资本充足率最低需要达到7.75%。2022年末/今年一季度,浙商这项数据分别处于8.05%/8.04%,补充一级核心资本的必要性强烈。

一、以史为鉴,银行股长期涨跌在于基本面,不在于配股。

浙商银行配股的消息引起舆论一片哗然,不过以史为鉴,银行配股与股价中长期涨跌并无关联。

2020年12月4日,江苏银行公告每10股配3股,配股价4.59元/股。$江苏银行(SH600919)$由12月4日开盘价5.48元连续调整至12月30日的4.82元/股后,股价震荡企稳。此后一路上涨至目前的7.5元/股左右。

宁波银行2021年11月19日公告配股说明书。尽管19.97元/股的配股价格与当日收盘30多元的股价差距较大,但10配1的方案影响较小,宁波银行在配股前后反倒是上涨的。

青岛银行于2021年12月30日公告10配3的配股方案,配股价3.2元/股,当日收盘价4.09元。自配股公告日起至配股发行完毕,青岛银行跌幅不大。不过此后青岛银行重心下移,目前已低于配股期间的股价。

除浙商银行外,中信银行是年内配股预期较大的股份制银行。按照其10配3的方案计算,中信本次拟募资不超过400亿元,高于浙商银行。但就在5月份,中信银行A股却突破了8元/股,一度迫近股价历史高点。

从上述4个银行的案例,我们可以看出:

回头再看浙商银行,12日发布配股公告时开盘价2.88元/股,按照配股价2.02元/股(每10股配3股)计算,配股后浙商银行除权股价大致为(2.88X10+2.02X3)/13=2.68元,换句话说,如投资者不配股,除权后权益要减少7%。不过12日当天,浙商银行股价就已经回撤4.86%了,后续继续调整的空间较为有限。

参照近年来配股后短期回撤较大的江苏银行(配股后股价短期最大回撤约12%),如浙商银行发生同等幅度的回撤,则刚好落在前期低点2.5元/股-2.6元/股强技术支撑区间。今年上证走势本就偏强,加之中特估概念对大盘股的提振,浙商银行股价击破前低本就较难,更何况是在公司业绩明显边际改善的情况下!

二、“经济周期弱敏感”已现成效,浙商银行几大关键数据韧性强。

浙商银行2019年上市后到2021年底,公司净利润等基本面表现始终落后于行业均值。

净息差下降是行业普遍现象,但其他核心指标方面,浙商银行表现也有些缺乏亮点。浙银不良贷款率由2019年的1.37%升至2021年的1.53%,拨备覆盖率却从220.8%下降至174.61%,资产质量呈下降趋势。在各大银行All in大零售的时候,浙银非息业务也停滞不前,依旧保留着浓厚的老派银行作风。

但在浙商银行2022年开始强调“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策略后,这一切正在发生肉眼可见的质变。

浙商银行开始重视小额分散的资产,降低减值风险,深耕弱周期行业资产,熨平经济周期对净利润/股价的波动性。

(浙商银行2022年报)

(浙商银行2022年报)

浙商银行2022年末经济周期弱敏感资产营收占比已达28.53%,仅较中报期就大幅提升了4.19个百分点,公司经营绩效在加速转好。

浙商银行在提出“经济弱敏感资产”后,各关键指标均明显改善,且中长期仍有继续增长的动力。配股对股价的负反馈大概率仅限于短期。

站在分红的角度看,如资本充足率低于监管层要求的最低标准,那么银行当年几乎不可能为股东分配现金股利。只有在确保资本充足率满足监管规定的前提下,银行每一年盈利在依法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一般准备金和支付优先股股息后有可分配利润的,才能进行现金分红。且浙商银行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向普通股股东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归属于普通股股东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说浙商只消耗资本,不重视股东回报有些过于偏颇。

如果我没记错的话,浙商银行配股提案早在2021年就通过了A/H两地股东大会的审议,但在2022年浙商银行并未实施配股,而是在2022年四季度选择延长配股决议有效期,直到日前,浙商银行全面启动配股事宜。这很可能是因为2021-2022年,浙商银行资本充足率尚且足够,公司也一心发展能够“自主造血”的业务,融资没有急于一时。而巴塞尔 III明年就将实施,从资本充足率来看,再不融资就有些迫在眉睫。从配股的时机来看,浙商选择了主营业务明显边际改善的现在,充分/必要性最强,应该是考虑过中小股东感受的。

最后,银行本就是长期投资标的,不看好浙商后续发展的投资者完全可选择卖出股份。不过公司找到了正确的经营方法论后,传统行业业绩持续时间会较长,在可能出现“右侧”投资机会的情况下,这可能不是最好的选择。至于持有且手中现金流充足的投资者,配股是最佳选择,不配股任凭权益减少,才是100%赔本的买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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